城市与环境学院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度北京大学学术创新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12根据《北京大学学生奖励条例》相关规定,学院决定启动2018-2019学年度学术创新奖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北京大学全日制本科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一年级学生不参评,中间不授学位的硕博连读生在转为博士生第一年时可以硕士生身份参评。
二、评选条件
学术创新奖评选采用申请评审制,成果的有效时间为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政治表现突出;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学校规章制度;
(3)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品质优秀;
(4)申请人2018-2019学年素质综合测评结果须为优秀或合格;
(5)申请人需在学术科研方面有突出成绩。
2.评选条件
申请人需在上一学年度以北京大学学生身份取得以下一项或多项学术成绩:独著或合著学术著作;以第一作者身份在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有较高学术价值论文;在专业领域学科竞赛中获得校级一等奖、省级二等奖或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或在科技发明活动中获得较高科技含量专利;其它学术成绩。
三、申请和初评
学术创新奖申请人须如实填写学术创新奖申请表(附件),就创新成果提供证明材料;并在9月20日17点前将纸质版材料(黑白双面打印)交至学工办,电子版材料发送至cues-xgb@vip.126.com,邮件主题为“姓名+学术创新奖申请”。奖项评定及公示等事宜另行通知。
除“学术创新奖”外,同一学年内各项校级个人奖励不可兼得,比如不能同时获评“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
城市与环境学院奖励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