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发布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园地 >  通知发布

城市与环境学院关于开展“北京大学学生年度人物·2025”院系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23

为切实把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贯彻落实到教育教学全过程,聚焦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深入挖掘和宣传城环学子扎根地理学科、勇担时代使命的先进事迹,展现城环学子昂扬向上、奋楫争先的精神面貌,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学院同步启动“北京大学学生年度人物·2025”院系推荐工作。

一、参评范围

城市与环境学院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且在学院就读满1年以上。

二、参评条件

(一)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

(三)参选人在热爱祖国、勤奋学习、科技创新、志愿服务、敬业奉献、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艰苦奋斗、自强不息、创新创业、参军入伍等某一方面或某几方面表现突出。

(四)参选人2025年度事迹突出。

(五)参选人应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对国家、社会、学校做出特殊贡献,为学校赢得荣誉或积极的社会影响;

2在学术科研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包括专著或合著学术著作作者、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等高水平期刊发表有较高学术价值论文、在学科竞赛中获得国家级或国际级奖励、在科技发明活动中获得较高科技含量专利;

3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组织发起有积极影响的活动,在校园引起良好反响;或日常表现突出,事迹具有感染力和影响力;

4在各类主题教育活动中有突出表现,积极参与学生党团日联合主题教育活动并发挥主要作用;

5在文体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获得国家级或国际级奖励;

6在社会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担任重要社会工作或组织、策划社会活动,为学校做出突出贡献。

(六)参选人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必修课与选修课均无不及格记录;

2无违规违法违纪记录;

3原则上已获往届“北京大学学生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同学不再参评。

三、参评方式

(一)符合条件的城市与环境学院在读同学均可报名,有意向参评的同学直接填写《城市与环境学院“学生年度人物”推荐报名表》,另附3张高清单人生活照(至少1张竖版),以上材料请以压缩包形式于2025102617:00发送至学工办邮箱(cues-xgb@vip.126.com),压缩包与邮件主题均命名为“年度人物2025报名-姓名-学号”,逾期未提交材料视为放弃申请

(二)学院学工办组织专项评审小组,对申请人的参评资格和事迹材料进行综合评审,主要围绕先进事迹、全面发展、个人风采、道德素质、综合能力、示范引领作用等方面进行考察。最终推荐01人参与校级评审。

(三)被推荐人报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后,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联系人:杨晨

电话:62767731

邮箱:cues-xgb@vip.126.com

办公地点:城环大楼136



城市与环境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1023



附件:城市与环境学院“学生年度人物”推荐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