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与环境学院关于 韩国社会贡献财团(GKL)奖学金资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06
一、奖学金名额及奖学金标准
持续资助品学兼优的学生,直至其毕业为止的学费。城市与环境学院拟推荐4名学生(年级不限,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者优先)参与GKL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评选,最终获奖同学每年奖励4200-19000元(根据不同专业实际学费金额确定)。
二、 学院确定推荐人选标准(获奖条件)
审核领域 |
评分 |
主要内容 |
学习成绩 |
40 |
学习成绩优异,综合测评成绩列班级前15名 |
外语成绩 |
20 |
外语能力考核 * 掌握2种以上外语,达到韩国语3级以上是加分项 |
专业能力 |
20 |
热爱所学专业,努力学习专业知识,本学年学习成绩列专业前40% |
获奖情况及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等 |
15 |
在各类竞赛中获奖或获得其他荣誉,积极参与校内外各种实践活动、志愿活动 |
其他 |
5 |
推荐人意见及自我介绍评估 (积极性、创意性、价值观,以及对韩国的理解程度和关心程度等) |
总分 |
100 |
*家庭贫困及弱势群体加5分 |
三、评定和奖励办法
有意愿的同学将初步申请材料纸质版在2018年3月9日上午11:30前,交至城环学工办英杰349s,电子版发送至城环学工办公邮cues-xgb@vip.126.com,学院进行初步筛选后将推荐同学的材料提交给有关机构,最终由GKL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审定,并确认最终资助名单。
四、需提交的材料
(1) 初步申请材料:
1.申请表 (点击:下载申请表)
2.学习成绩证明(提交入学以来的所有成绩,不需要盖公章;本科新生还需提交高考成绩证明,不需要盖公章)
3.获得的各种荣誉与奖励(奖状、证书等请提交复印件)
4.其他与获奖条件相关证明材料
(2) 获得学院推荐资格后,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1.学院的推荐信
2.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仅新生提供)
3.在学证明
联系人:刘耕蒲 62758031
城环学工办
二零一八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