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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与环境学院2019-2020学年带班辅导员选聘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07

依据《北京大学学生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开始面向城市与环境学院研究生、高年级本科生招募2019-2020学年带班辅导员。

一、岗位设置

本科带班辅导员若干名,每名辅导员在岗时间一学年。

其中一部分名额为院设带班辅导员,除津贴由学院支付外,考核、培训、管理和待遇与学校名额的带班辅导员一致。

适用《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资助体系改革实施办法》(试行)、《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岗位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的2017级及以后各年级的博士研究生,如被选聘为带班辅导员,计入助教(思政)岗位。

二、申请条件和资格

(一)在校全日制学生;

(二)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

(三)关爱学生,热爱学生工作,在品质品行方面能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四)学业成绩优秀,科研能力强,并能保证有一定的时间从事兼职辅导员工作,同等条件下校长奖学金获得者优先;

(五)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和调研的能力;

(六)有辅导员或相关经历者优先。

三、岗位职责

(一)根据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安排,负责协助班主任进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并开展班级活动,促进学生思想进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全面了解和掌握学生基本情况,开展深度辅导;

(三)与班主任和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保持定期沟通;

(四)及时了解、帮助学生解决在学习和生活上存在的困难;

(五)协助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为学生提供心理帮扶;

(六)开展学业辅导和职业生涯辅导,为学生解答关于学业和职业生涯发展的疑惑,针对学习有困难的同学进行针对性帮助和指导;

(七)协助班主任进行班级事务管理,包括开展班级党团日活动、综合素质测评、家庭经济情况认定、社会实践、就业指导、毕业教育等;

(八)完成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按规定参加学工部和学院组织的辅导员培训。

四、 选拔聘用

学生带班辅导员由学院按以德为先、择优录用的原则选聘。

五、 管理考核

(一)带班辅导员的管理考核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考核主要从德、能、勤、绩、效等方面进行,在“德”方面的考核参照对专职辅导员的相关要求;

(二)学生兼职辅导员考核合格者,由学校按规定发放辅导员岗位补贴。纳入研究生资助体系改革的,按校长奖学金或助教(思政)岗位奖学金标准发放补贴,其他人员按1200元/月(一般每学年发放12个月)的标准发放补贴;

(三)学生工作办公室每月对带班辅导员工作进行考核,最终考核优秀者在学年素质综合测评F3社会工作类加分中计入5分,并纳入学校辅导员队伍奖励项目的评选范围;最终考核合格者在学年素质综合测评F3社会工作类加分中计入3分;对任意一次考核不合格者,学院即刻解除聘用,不再发放岗位补贴,并另行选拔人员予以补充。

六、 报名流程

请有意报名的同学填写《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带班辅导员报名表》(见附件),于5月14日之前发到院学工办邮箱cues-xgb@vip.126.com,以“姓名+带班辅导员报名表”为邮件主题及附件文件名。学院将进行简历筛选并灵活择期组织面试,敬请关注。

联系电话:城环学工办62758031

附件: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带班辅导员报名表

 

城市与环境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