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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与环境学院 2018-2019学年带班辅导员选聘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22

依据《北京大学学生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学校通知,现开始面向城市与环境学院高年级本科生、研究生招募带班辅导员。研究生如被录取,计入助教岗位。

一、 岗位设置:本科带班辅导员,若干名。(提醒:其中一部分名额为院设带班辅导员,除津贴由学院支付外,考核、培训、管理和待遇与学校名额的带班辅导员一致)每名辅导员在岗时间一学年。

二、 岗位职责

(一) 根据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安排,协助班主任组织开展各项活动,促进学生思想进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 全面了解和掌握学生基本情况,开展深度辅导,每学期针对所带班级的每个学生开展至少一次深度辅导;

(三) 及时了解、帮助学生解决在学习和生活上存在的困难;

(四) 协助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为学生提供心理帮扶;

(五) 协助班主任做好班团组织建设、综合素质测评、家庭经济情况认定、社会实践、新生入学教育、就业指导、毕业教育等学生事务管理工作;

(六) 完成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 按规定参加学工部和学院组织的辅导员培训。

三、 申请条件和资格

(一)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

(二) 关爱学生,热爱学生工作,在品质品行方面能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三) 学业成绩优秀,科研能力强,并能保证有一定的时间从事兼职辅导员工作,同等条件下校长奖学金获得者优先;

(四) 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和调研的能力。

(五)在校全日制学生。

(六)有辅导员或相关经历者优先。

四、 选拔聘用

学生带班辅导员由学院按以德为先、择优录用的原则选聘。

五、 管理考核

(一) 带班辅导员的管理考核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考核主要从德、能、勤、绩、效等方面进行,在“德”方面的考核参照对专职辅导员的相关要求;

(二) 学生兼职辅导员考核合格者,由学校按规定发放辅导员岗位补贴。纳入研究生资助体系改革的,按校长奖学金或助教(思政)岗位奖学金标准发放补贴,其他人员按1200元/月(一般每学年发放12个月)的标准发放补贴;

(三) 每学期会有中期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对最终考核优秀者进行表彰,学年素质综合测评可在F3社会工作类加分中计入5分,并纳入学校辅导员队伍奖励项目的评选范围;对最终考核合格者,学年素质综合测评可在F3社会工作类加分中计入3分;对任意一次考核不合格者,学院即刻解除聘用,不再发放岗位补贴,并另行选拔人员予以补充。

六、 报名流程

请有意报名的同学填写《城市与环境学院2018-2019学年度带班辅导员报名表》(见附件),于7月2日之前发到院学工办邮箱cues-xgb@vip.126.com。学院将进行简历筛选并灵活择期组织面试,敬请关注。

联系电话:城环学工办62758031

 

 

附件:报名表

 

 

城市与环境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