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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与环境学院2017-2018学年带班辅导员选聘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22


依据《北京大学学生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和学校通知,现开始面向高年级本科生(2013级城市规划专业、2014、2015级)、研究生开展城市与环境学院学生带班辅导员报名工作。研究生如被录取,计入助教岗位。

一、 岗位设置:带班辅导员,负责特定班级,协助班主任开展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辅导员,在岗时间要求一学年。


岗位

班级

岗位1

2017级本科自然班1班

岗位2

2017级本科自然班2班

岗位3

2017级本科人文班1班

岗位4

2017级本科人文班2班

岗位5

2016级本科地科生态班、2016级本科环科班

岗位6

2016级本科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班、2016级本科城规班


二、 岗位职责

(一) 根据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安排,协助班主任组织开展各项活动,促进学生思想进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 全面了解和掌握学生基本情况,开展深度辅导,每学期针对所带班级的每个学生开展至少一次深度辅导;

(三) 及时了解、帮助学生解决在学习和生活上存在的困难;

(四) 协助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为学生提供心理帮扶;

(五) 协助班主任做好班团组织建设、综合素质测评、家庭经济情况认定、社会实践、新生入学教育、就业指导、毕业教育等学生事务管理工作;

(六) 完成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 按规定参加学工部和学院组织的辅导员培训。

三、 申请条件和资格

(一)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

(二) 关爱学生,热爱学生工作,在品质品行方面能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三) 学业成绩优秀,科研能力强,并能保证有一定的时间从事兼职辅导员工作,同等条件下校长奖学金获得者优先;

(四) 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和调研的能力。

四、 选拔聘用

学生带班辅导员由学院按以德为先、择优录用的原则选聘。

五、 管理考核

(一) 带班辅导员的管理考核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考核主要从德、能、勤、绩、效等方面进行,在“德”方面的考核参照对专职辅导员的相关要求;

(二) 学生兼职辅导员考核合格者,由学校按规定发放辅导员岗位补贴。纳入研究生资助体系改革的,按校长奖学金或助教(思政)岗位奖学金标准发放补贴,其他人员按1200元/月(一般每学年发放12个月)的标准发放补贴;

(三) 根据考核结果,对考核优秀者进行表彰,学年素质综合测评可在F3社会工作类加分中计入5分,并纳入学校辅导员队伍奖励项目的评选范围;对考核合格者,学年素质综合测评可在F3社会工作类加分中计入3分;对考核不合格者不再聘用,不再发放岗位补贴,并另行选拔人员予以补充。

六、 报名流程

请有意报名的同学填写《城市与环境学院2017-2018学年度带班辅导员报名表》(见附件),于8月11日之前发到院学工办邮箱cues-xgb@vip.126.com。学院将于8月底进行简历筛选并组织面试选拔,尽请关注。




城市与环境学院

2017年7月


附件: 城市与环境学院2017-2018学年带班辅导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