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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委员会党-团-班“活力提升”计划

发布时间:2018-10-25

一、活动概括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学生党员、团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思想水平、政治觉悟、道德品质、文化素养,引导学生树立牢固的家国情怀,继续掀起“爱国、励志、求真、力行”的热潮,把爱国之情、报国之志融入祖国改革发展的伟大事业之中,学校党委组织开展了“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主题教育活动。

为响应学校的号召,更好地在城环学院全面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北京大学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学院团委特制定2018-2019学年秋季学期党-团-班“活力提升”计划方案。活动分为“团队建设、主题教育、实习实践”三个模块,实行累计积分制度,各班、团支部得分将关系到优秀集体评选资格。院团委鼓励各班班主任积极参与引导班级、团支部举办相应活动。

二、活动流程

(一)活动的申请

1、各班级、团支部在计划举办活动时间两周前向团校秘书处、组织部(邮箱:Vigor_plan@126.com)提交活动的策划案(邮件主题:班级-策划案-模块-活动内容-活动时间),交由院团委审核;策划案要求写明活动名称、活动时间、活动地点、主要内容、所属模块、预计人数、经费预算、是否对全院开放以及其他需要写明的内容。注意经费预算规模要与活动所属模块的报销标准(见附件一)一致。

2、活动审核通过后,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活动的具体时间。如果在审核结束后活动的时间、地点或参与人员等内容需要临时调整,由组织部、团校秘书处与活动举办单位进行协商并将最终确定的活动时间、地点、参与人数、主要内容和经费预算列表提交院团委备案。

3、对于向全院开放的活动,时间、地点、参与人数指标确定后会发布活动信息,面向全院招募参与人员。

(二)活动的评价

活动结束后,举办活动的班级、团支部根据宣传要求向团校秘书处提交活动相关总结文件汇报活动的具体开展情况,院团委根据活动的所属模块和具体举办情况为班级、团支部评定分数。

三、活动模块简介

各班级、团支部可开展的活动包括团队建设、主题教育和实习实践三个模块。

1、团队建设模块:为支持各基层组织进行团队建设,增强凝聚力,特设此模块,活动形式不限。班级、团支部举办一次活动可得积分0-1分;

2、主题教育模块:为支持各基层组织进行相关主题教育,开拓视野,特设此模块,活动形式需与革命回顾、思想引领等相结合,如参观博物馆、游览长城等。举办一次活动可得积分1-3分;

3、实习实践模块:为支持各基层组织开展专业特色,特设此模块,活动形式需以实习实践为主,有一定调研内容,如黑豹野生动物站等。举办一次活动可得积分3-5分。

4、面向全院的活动可根据情况获得额外的0.5-1分加分。

院团委在附件二中推荐相应模块的活动形式供各班、团支部参考,但活动内容可不局限于附件二中所列。

四、内容要求

1、与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北京大学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相结合。通过丰富的内容和灵活的形式,引导学生深入学习会议精神,明确初心所向,教育引导师生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在理论和实践层面深化对初心的理解,探讨如何在实际行动中做到不忘初心,进一步提升学生党团支部战斗力。

2、与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相结合。组织学生结合专业特色,设计多种形式的活动,引导学生深刻体会改革开放40周年以来取得的各项伟大成就,全面认识中国共产党在改革开放以来领导人民谋幸福、领导民族谋复兴中所发挥的核心作用及具体体现。

3、与北京大学120周年校庆相结合。引导学生回顾总结、全面了解、正确认识北大在120年发展历史中对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所作出的贡献,了解学校综合改革进程及在“双一流”建设中做出的努力和取得的重大成果,强化爱校荣校、兴校强校之情,明确新时代北大学子的使命和担当。

4、与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和《共产党宣言》发表170周年相结合。组织学生追本溯源,原原本本学理论、读原文、懂原理,联系马克思主义在中国传播和发展的实际,深刻领会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取得的伟大成就。引导学生思考如何更好地将理论成果与学习科研实践相结合。

五、宣传要求

根据活动模块不同,有不同的宣传要求:

1、团队建设模块:活动结束后提交一篇新闻稿及相关图片;

2、主题教育模块:活动结束后提交一篇新闻稿及相关图片;

3、实习实践模块:活动结束后提交新闻稿、相关图片和5000字以上实践总结。

六、量化测评

根据累计积分制度的原则,在一学年中,班级、团支部通过举办活动可以积累相应分数,在学年末,只有积分在5分(含)以上的班级、团支部有资格参与评选优秀班集体、先进学风班、优秀团支部、铁汉城环集体奖等奖励;积分未达到5分的班级、团支部不能参评。同时,班级、团支部的积分也会影响班长、团支书的个人评优,所以希望各班级、团支部给予重视。

 

 

附件一 城市与环境学院班级团支部活动经费管理规定及预算

附件二 模块参考活动列表

 

 

共青团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委员会

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