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发布

当前位置: 首页 >  学生园地 >  通知发布

城市与环境学院2024年度带班辅导员年度述职交流暨96阳光基金评审通知

发布时间:2024-12-30

城市与环境学院2024年度带班辅导员年度述职交流

96阳光基金评审通知

为切实加强带班辅导员队伍建设,搭建学习交流平台,提升思想引领与管理服务能力,做好优秀学生兼职辅导员的培养与激励,依据《北京大学学生兼职辅导员管理办法》《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带班辅导员工作指南(拟)》《北京大学城环学院96阳光基金章程》,城市与环境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决定开展2024年度带班辅导员年度述职暨北京大学城环学院96阳光基金(以下简称96阳光基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范围

聘期包含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所带班级为城市与环境学院本科生班级的全部学生兼职辅导员。


二、辅导员年度述职交流

所有年度辅导员均应参与年度述职交流。述职交流内容包含工作作风、履职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侧重学生心理健康培育、优秀班风学风建设、党团班组织建设等)。述职交流分为书面总结现场交流两个环节。

书面总结内容包括:本学期带领班级参与的各项集体活动记录,本学期内与同学沟通交流的相关书面记录。

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城市与环境学院带班辅导员活动组织记录》汇总,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城市与环境学院带班辅导员对谈记录》汇总。

现场述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班级基本情况,带班辅导员工作实绩(思政引领、班团建设、学业和生活帮助等方面),个人工作经验及感悟分享。根据书面总结和现场交流情况,围绕德、能、勤、绩、廉等多个方面对辅导员进行年终考核评级。


三、96阳光基金评审

96阳光基金为动本基金,由学院96级院友捐赠,由北京大学城环学院96阳光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使用管理。

本年度,96阳光基金将用于奖励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及其他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带班辅导员。初评名单将依据辅导员年度述职交流情况产生。经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报96阳光基金管理委员会产生最终获评名单。


四、述职及评审工作安排

(一)书面材料提交

所有带班辅导员均应提交以下书面材料: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城市与环境学院带班辅导员活动组织记录》汇总,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城市与环境学院带班辅导员对谈记录》汇总,《96阳光基金申请表》,述职幻灯片电子版(16:9比例,PDF格式)。

以上书面材料请于202517日(周二)17:00发送至学工办邮箱(cues-xgb@vip.126.com),压缩包及邮件主题命名为:辅导员年度述职+姓名。

(二)现场述职交流

辅导员2024年年度工作述职会拟定于2025110日(周五)14:00在学院264会议室举行,每人3分钟进行工作总结展示,具体述职顺序见附件。

(三)96阳光基金评审

由学生工作办公室依据现场答辩情况、纸面述职材料及平时工作反馈,审议给出96阳光基金初评名单,于2025116日前完成公示。


请各位带班辅导员做好书面材料整理和现场述职准备,准时提交材料并参加述职交流。

联系人:杨晨,62767731

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

20241230


附件1:2024年度带班辅导员年度述职交流安排

附件2:城市与环境学院2024年度96阳光基金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