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度北京大学学术创新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28为深入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北京大学学生奖励条例》相关规定,学院决定启动2017-2018学年度学术创新奖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在校正式注册全日制(大陆学生须已转档)本科生、第二学士学位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一年级学生不参评,中间不授学位的硕博连读生在转为博士生第一年时可以硕士生身份参评)。
二、评选条件
学术创新奖评选采用申请评审制,成果的有效时间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基本条件
(1)申请人2017-2018学年素质综合测评结果须为优秀或合格。
(2)申请人需在学术科研方面有突出成绩。
2.评选条件
申请人需在上一学年度以北京大学学生身份取得以下一项或多项学术成绩:著或合著学术著作;以第一作者身份在高水平学术期刊发表有较高学术价值论文;在学科竞赛中获得校级一等奖、省级二等奖或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或在科技发明活动中获得较高科技含量专利;其它学术成绩。
三、申请和初评
学术创新奖申请人须如实填写学术创新奖申请表(附件),就创新成果提供证明材料;并在10月9日17点前将纸质版材料交至学工办,电子版材料发送至cues-xgb@vip.126.com,邮件主题为“姓名+学术创新奖申请”。
城市与环境学院奖励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