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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北京大学第二十一届研究生支教团(在读)志愿者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25

各团支部:

按照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关于组建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第二十一届研究生支教团的有关工作安排,为积极响应国家科教兴国及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号召,充分发挥我校人才优势,推动西部贫困地区教育事业的发展,促进青年学生向实践学习、向人民群众学习,勇做走在时代前面的奋进者、开拓者和奉献者,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即日起启动招募选拔北京大学第二十一届研究生支教团(在读)(以下简称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的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北京大学在校研究生,或已经取得北京大学研究生录取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能正常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证书);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及受处分记录。

2. 具备过硬的政治素质和扎实的专业基础,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积极参与志愿服务者优先选拔。

3. 具备吃苦精神,有良好的沟通表达和环境适应能力,能够胜任支教工作。

4. 身心健康,参加统一体检并合格。

5. 研究生专业课成绩排名在本专业的前70%以内(含70%)或平均成绩在80以上(含80),无不及格科目(如曾有未及格科目,需在申请时已补考及格,并相应显示在成绩单中)。

6. 在公示支教团志愿者校内正式入选成员名单之后,入选志愿者不得因出国交换、就业等原因主动放弃支教资格。

 

 

 

 

二、选拔流程

1. 申请和推荐

本着自愿的原则,请有意愿的学生本人将下文提及的相关申请材料提交至所在院系团委;各院系团委对申请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报本院系党政领导同意后,于10月29日(周一)12:00前向研究生支教团项目管理办公室(校团委志愿者工作部,新太阳学生中心104-A室)报送所有同意推荐的本院系学生申请材料,医学部各院系团委将材料汇总至医学部团委后,于相同时间前统一向校团委报送。

2. 选拔

学校组成专门的支教工作选拔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考察选拔,根据选拔结果确定拟录取人选,并进行公示。

3. 录取

选拔结果及拟录取名单公示期满后,明确支教意向且符合名次要求的候选人与学校签订《招募协议》,成为支教团校内正式入选成员;经研究生支教团项目管理办公室向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报送校内正式入选成员名单及相关材料接受审核,审核通过后,成为北京大学第二十一届研究生支教团正式成员。

 

 

三、支教团志愿者的管理

1. 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在支教服务期间保留研究生学籍一年或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一年。第二十一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须遵照我校研究生有关规定,人事档案关系挂靠在北京大学,户口留在北京大学集体户口中。

2. 为了规范招募单位与志愿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团中央与学校将与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签订《招募协议》;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服务期满后,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将根据服务地的地(县)级团委及用人单位的意见统一颁发《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服务鉴定书》,在团中央登记备案志愿者的服务经历,同时印发志愿服务证书,作为落实有关政策的依据。

3. 北京大学第二十一届研究生支教团组建后,志愿者必须遵守《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管理细则》,服从支教地分配,按团中央和北京大学相关规定和统一部署,参与培训、实践等相关工作,2019年7月15日—8月10日期间,务必按时到服务地报到并参加统一培训;培训时间如有调整,严格依调整后时间参与。

4. 支教期间,志愿者必须遵守全国项目办、服务地项目办、服务学校和北京大学的各项规定,服从相关单位的管理。如有不当言行且造成不良影响的,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团纪处分;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研究生支教团成员资格,撤销相应激励及保障。

5. 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中的在读研究生在支教一年结束后原则上须回北大读研。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回校读研的,由个人负责;因意外事故所致不能按时回校读研的,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四、支教团志愿者的保障

1. 北京大学研究生支教团项目办按照教育部有关在读研究生规定,为入选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协调办理相关手续。志愿服务期间,在读研究生保留一年学籍,应届本科毕业生保留一年研究生入学资格。

2. 按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关规定,支教团成员享受服务期为一年的有关政策。志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计算服务期及工龄,并在服务证书及服务鉴定表中体现。具体参照当年的西部计划实施方案。

3. 志愿服务期间,工作生活补贴、社会保险、商业保险等服务保障,执行当年度西部计划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地方各级财政将统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自身财力,按月及时足额发放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承担志愿者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个人缴纳部分从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为每名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购买单项最高保额不低于8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含意外身故、意外残疾)、重大疾病(含急性病身故)等商业保险,确保在服务省集中培训前三天生效;县级项目办要协调服务单位为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提供食宿便利等生活保障。

4. 对于在志愿服务期间表现优秀的支教团成员,北京大学研究生支教团项目办将在此后的推优入党、公考选调等方面予以重点推荐。

 

 

 

 

五、申请材料

所有申请人需向所在院系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 北京大学第二十一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报名申请表(见附件一);

2. 个人申请书(本人手写并签名);

3. 所在院系或校团委相关部门开具的推荐信;

4. 加盖院系公章的学习成绩单;

5. 英语能力证明(如四、六级,GRE,托福等外语等级考试成绩单);

6. 获奖证书(选交)。

 

 

纸质文件除第1、2、3项材料要求提交原件外,其他证明材料提交复印件即可。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申请资格。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校团委将组织拟录取成员参加校医院体检,并统一接收体检报告。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尚俊颖

地  址:新太阳学生中心104-A室

电  话:62747392

 

 

 

 

附件一:北京大学第二十一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报名申请表

附件二: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体检项目及标准

 

 

 

 

共青团北京大学委员会

共青团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委员会

北京大学研究生支教团项目管理办公室

2018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