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教学
北京大学201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公...
发布时间:2015-10-15
一. 报名对象:
1.参加北京大学组织的博士生入学考试的内地生源考生;
2.参加北京大学采取"申请-考核制"方式招生的内地生源考生。
请注意:
已被北京大学接收为本科起点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本校及外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依据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公示的报名、录取信息,不再参加本次网报。
拟申请"硕博连读"的本校在读硕士生按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关于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通知的规则及流程进行,不再参加本次网报。
外国来华留学人士请按《北京大学2016年招收外国来华留学生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招生简章(校本部)》和《北京大学医学部2016年招收外国来华留学生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相关规定提交报名申请。
港澳台人士请按《北京大学2016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招生简章(校本部)》和《北京大学医学部2016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相关规定提交报名申请。
二.报名及报名材料接收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6日12:00至12月14日12:00,全天受理。
报名材料接收时间:校本部接收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8日17:00(院系有特殊说明的,请按照院系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报考医学部的考生请按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要求寄(送)报考材料。
三.报名程序
1.报考者须符合国家教育部和《北京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简章(校本部)》及《北京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2.填报个人基本信息(建议使用FireFox浏览器)
(1)申请注册:登陆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admission.pku.edu.cn/bm)进行注册,并牢记用户名及密码,以备再次登录或做有关查询时使用。请注意:同一证件号码只能注册一个账号。
(2)录入信息:按系统提示如实依次录入个人基本信息,录入完毕请点击"保存"并点击"下一步",进行后续操作。
根据教育部规定,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为"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考生应如实填写相关信息项。
获得"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资格或报考"思政课教师专项计划"的考生请在专项计划下拉菜单中选择相应选项。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须将加盖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主管部门公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资格确认表》同其他报考材料一起,在规定日期内交到报考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3)浏览核对信息:基本信息提交后须再次浏览。如信息填写错误,可点击"返回修改"按钮修改基本信息;信息无误,请点击"确认信息"按钮。一旦确认提交,则所有信息不得修改,请同学们仔细核对。
3. 上传个人电子照片
在确认个人基本信息后,按照相关要求上传个人电子照片。照片上传成功后,注意查看照片上方的审核结果提示信息(通常需要两个工作日),照片审核通过后方才有效,照片未审核状态下无法进行缴费操作,但可进行填报志愿的操作。
4. 填报志愿
根据考生自己的需求报考志愿,同一注册帐号最多可报考两个志愿。
注:(1)填报"申请-考核制"院系的考生可以自行选择是否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外语考试。(2)考生可在报名网站上传电子版报考资料,所传电子版文档仅供报考院系查阅使用,申请材料以寄达的纸版材料为准。
5. 网上交费
照片审核通过后可对所报志愿进行缴费。
(1)收费标准:每个报考志愿200元。
(2)交费方式:通过本系统提供的链接,依托首信易支付根据提示进行网上交费,交费成功后返回网站查看交费状态。
6.打印报名表
缴费成功后可下载打印报名表。报名表上签署本人姓名后,连同学校及报考院系要求提交的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寄(送)达报考院系研究生办公室。
7.提交报名材料
完成网上报名后,请按照学校博士生招生简章和报考院系招生说明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材料。考生须在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的网站上(网址:http://grs.pku.edu.cn/zsxx/bszs/bobmxx/)下载个人陈述和专家推荐信的模板。在专家推荐信上填写完被推荐人信息后分别交给两名推荐人。推荐人将全部推荐意见填写完毕后,直接(或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后交被推荐人)寄(送)往所报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四.其他说明
1.网报提交的所有信息必须准确、真实;
2.请事先仔细确认自己的报考资格,若因为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考生个人行为造成不能参加考试或考核者,其报考费不予退还。
3.如果出现因网络拥挤,造成报名过程出现异常,可以等候网络畅通以后再进行。
4.如网上支付出现问题,请与首信易支付联系。
客服电话 |
010-82652626 分机号码:6613/6576/6829 |
每日9:00-17:30 |
010-59321108 |
全天24小时 |
|
电子邮箱 |
cs@payeasenet.com |
一个工作日内回复 |
5.咨询电话:010-62751354;010-82802338(医学部)。
6.监督电话:010-62756913
五.审查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领取准考证
校本部初试时间为:2016年3月12日、13日。
报考校本部的应试考生于2016年3月8日-11日,持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非应届硕士生)或研究生证(应届硕士生),到所报院系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审查学历和学位证书以确认报考资格,并领取准考证。
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报考"申请-考核制"院系的考生须按报考院系要求完成相关工作,报考医学部的考生须按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