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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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博士延期流程

发布时间:2023-03-21

(硕士延期可参照执行)

 

一、申请学籍异动流程(博士延期申请)

   1. 登陆校内门户,选择个人服务,点击“研究生院业务”;

   2. 选择“学籍异动”,点击“新申请”,填写相关信息;

   3. 填写完毕提交申请,打印异动审批表(不用等待学院审核系统,先打印找导师签字,学院最终审批通过纸质版文件后再进行系统审核);

   4. 申请人签字、导师签字、相关单位盖章(港澳台生至港澳台办签字盖章、留学生至留办盖章、档案未转入我校的同学至档案所在单位盖章);

   5. 将签字盖章后的表交至教务办公室(学院新楼130办公室),右上角用铅笔写上手机号码,由学院统一收齐后再进行审核,通过后盖院章交至研究生院审核。

二、注意事项

   1. 博士生提交异动申请前必须已经完成课程学习、综合考试及开题报告,进入论文研究写作阶段,否则不接受其延期申请。

   2. 定向或委培的学生应有相关单位的签字、盖章(签字、盖章缺一不可)。留学生、港澳台还需分别到留学生办公室、港澳台办公室进行审批。

   3. 延期学费2500元/学期/人,由学生自行缴纳,学费在下学期开学之前存入学校发放的农行卡中,学校会在开学前自动扣款或登录cwsf.pku.edu.cn缴费。

   4. 延期生活补助为9000元/学期/人,自20169月起,对延期博士助研的发放模式进行调整,由导师直接向符合条件的延期博士生发放助研津贴。

   5. 不转档博士生导师不必支付延期生活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