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2012年7月预计毕业研究生办理学籍异动的通知

2012-02-15 来源:

      

(一)学籍异动截止时间
所有预计2012年7月毕业研究生的学籍异动截止时间为2012年5月10日,之后,研究生院不再受理任何本届毕业生学籍异动手续。
(二)延长学习年限主要事项
1.申请延长学习年限必须已经完成课程学习、综合考试等培养环节,并且已完成开题报告,进入论文研究写作阶段。未完成相应培养环节的,一般不予批准延期。
2.2006级(含)以前的各届计划外研究生申请延期时,需缴纳延长期间学费,延长期间学费标准为每学期人民币2500元。
3.2007级(含)以后的所有各届研究生在申请延期时,均应按规定缴纳学费,延长期间的学费参照上述2中的标准。
4.2009级(含)以后的博士研究生申请延长学习年限时,还应参照《北京大学延长期博士生资助管理办法》办理相关手续。
(三)其它注意事项请参照《北京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及《北京大学研究生学籍事务办理指南》(研究生院网页“文件汇编”栏目)。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2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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