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劳动合同制职工社会保险险种变动的通知

2012-02-13 来源:

      

各单位:
根据北京市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我校劳动合同制职工的社会保险参保险种有变动,具体内容如下;
1、自2012年1月起社会保险关系转入北京大学以及新加入社会保险的劳动合同制职工(含农业户口职工)均应参加五险(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疗);
2、2012年1月已经在北京大学参加社会保险的劳动合同制职工在原参加险种的基础上统一增加生育保险,北京市正在研究已参保职工统一五险的具体步骤,何时操作等后续通知;
3、2012年1月至3月生育保险的最低缴费基数为2521元,最高为12603元,单位缴费比例0.8%,个人不缴费;
4、孕产期女职工在进行产前检查及分娩时在出示蓝本或领卡证明或社保卡的同时,告知医院单位已参加生育保险,住院生产的费用由医院直接报销,产前检查的费用须手工报销,详细内容见北京大学生育保险报销须知。
5、增加的社会保险费将由北京大学人事管理系统统一扣缴。
特此通知。
北京大学人事部
2012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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