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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关于申报第24期“北京大学大型仪器开放测试基金”的通知
第24期北京大学大型仪器开放测试基金的申报工作将于11月20日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基金为使用校本部参加开放的大型仪器设备的上机测试费用(包括动物中心的实验费)。通过课题申请、专家评审,择优资助。凡我校在职的教学、科研人员、研究生及获其他项目基金或导师资助的本科生均可申请本基金。参加开放的机组人员不能申请本机组的仪器设备。
二、本期测试基金参加开放的仪器共180台(套)以及实验动物中心。仪器的详细情况(技术指标、功能特色、收费标准等),可在“北京大学大型仪器开放测试基金管理系统”中查询,或与仪器负责人直接联系。
三、每人只能提交一份申请,每份申请表只能申请使用开放仪器中的一台。申请费用为希望学校资助的测试费。学生申请本基金课题,必须有导师的推荐意见和签字,缺少导师签字的课题将不参加评审。
四、为扩大受益面,提高基金的使用效益,凡被批准获得资助的课题,获批者需按批准资助测试费金额1:1配套,总测试费为资助经费与配套经费之和。学生获批的测试费中的配套部分由其导师负责交纳。
五、本期基金从2015年12月开始使用,使用期限为一年。如遇特殊情况可以延期,延长期限不超过一年。经批准使用的仪器一般不能更换。如遇特殊情况(如:仪器发生故障等)需要更换的,须经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批准。
六、前期基金测试费未使用完或使用完未提交总结的用户,系统自动将基金状态置为“延期”(申请人不用提交延期申请)。有延期课题的用户将不能申请本期基金。
七、延期的课题,若延期一年后该项目还未完成测试工作,系统自动将基金状态置为“终止”,已使用的测试费正常分配,未使用的测试费学校收回作为公共测试费用。
八、测试基金申报必须通过“北京大学大型仪器开放测试基金管理系统”进行,基金申报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1日24时,12月4日之前各院系请将申报表交至设备部411房间。未交纸质表和导师未签字的课题将不参加评审。
申报程序:
1、登录“北京大学大型仪器开放测试基金管理系统”(http://openfund.pku.edu.cn/)。
2、在基金课题申报栏目下填写申报表并提交(基金的相关通知将发送到申请时在系统中所填写的邮箱,为使您能够及时收到有关通知,请确保所留邮箱准确无误)。
3、打印申报表。
4、如申请人是学生,申报表须由导师签署意见并签名。
5、将申报表交各院(系)负责此项工作的老师(名单见后)。
6、院系领导在申报表上签署意见和签名,盖公章后交设备部。
如有问题请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张黎伟(62758406,zhanglw@pku.edu.cn)
王洋洋(62758406,wangyangyang@pku.edu.cn)
院(系)负责老师
刘雪萍(627511174)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
201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