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与环境学院班级/团支部活动经费管理规定

2020-09-24 来源:

      

 

为支持班级、团支部等基层组织活动,加强对学生的培养和教育,丰富学院的文化生活,特制定本经费管理规定及预算。

一、经费分配

基层组织活动经费分为三个模块,分别为团队建设模块、主题教育模块、实习实践模块,各班级/团支部每学期限报一次。实习实践模块每学期经费上限50000元,主题教育模块每学期支持6个团队,团队建设模块每学期支持18个团队。经费通过报销的方式提供给活动单位。

二、经费规定

(一)团队建设:每次活动经费上限为30元/人,按相应财务规定进行报账。

(二)主题教育:每次活动经费上限为60元/人,按相应财务规定进行报账,如遇特殊情况,如京外活动,需报销交通费用,活动前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展。

(三)实习实践:每次活动经费以实际消费为准,按相应财务规定进行报账,京内活动以公共交通为主,京外活动可申请学校包车,如遇特殊情况,活动前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展。

三、经费预算(按20人计算,最后按实际参与人数报销)

项目

人均(元)

数量

总计(元)

团队建设

30

20人×18团

10800

主题教育

60

20人×6团

7200

实习实践

500(不定)

 

50000

 

 

总计

68000

*实习实践人均费用以2016-2017学年黑豹野生动物实践团为基准计算得出

注:其中实习实践模块申请由本科生教学经费支出,研究生班级活动申请学院另行拨款。

四、报销流程及规范

1.制作预算,在策划案中注明,组织部审批后方可执行

2.根据支付对象和金额范围,选择合适方式进行支付

•内支:校内部门及商家,单笔任意金额(报账后支付)

•外支:校内外商家,单笔任意金额,常用于1000元以上(报账后支付)

•POS机刷卡:校内外商家,单笔任意金额,常用于1000元以上(先垫付)

•现金:校内外商家,仅限于单笔1000元以下(先垫付)

3.留存并整理票据,并在所有票据后面签两个经办人的名字

•内支:部门开具的说明(指不能开发票的)

•外支:商家开具的发票、明细单,同一笔钉在一起

•POS机刷卡:商家开具的发票、明细单、银行消费对账单,同一笔钉在一起

•现金:商家开具的发票、明细单,同一笔钉在一起

报销材料及要求:如材料缺失则不予报销

(1)实体店购买品

a.需提供发票。

b.若无法提供发票,则提供小票,比如超市购物小票等

(2)网购品

a.需提供发票。

b.若无法提供发票,则提供小票/订单信息。小票:货物中附带的发货单,购物清单等;订单消息:淘宝订单界面的截图,包含:商品寄达情况,收件人,收件地址,商品内容,金额等信息

(3)交通票

需提供发票并标注清楚:往返地点;人员;事项

(4)餐票

需提供发票并标注清楚:外卖/桌餐;人数;事由(超过500需要点餐明细)

(5)租赁服务(如租车等)

需提供发票和租赁协议

(6)校内其他服务(如食堂订餐,纪念品商店等)

需提供明细单和活动说明

(7)场地费

校内:需提供会议通知;签到表;会议预算表;会议决算表

校外:需提供发票,合同

(8)奖品费

若举办活动需发放奖品,须同时提供活动通知(体现奖项设置、发放规则)和获奖人员名单。

(9)禁忌项

与学生教育活动无关的开支;

无正式票据的开支;

接待宴请、储值卡、各类罚款、滞纳金等;

奖品应按照获奖比例设置,原则上不得普发,严格杜绝纪念品、礼品。

4.详细填写《北京大学学生活动经费审批表》(见附件)并与上述票据一同交至经办人处

5.班级团支书于每月第二个或第四个周一下午17:00前到学工办宋宛儒处报账

•内支:报账后学工办通知经办同学领取支票,亲手交给收款方并签收据,提醒收款人在领取后10日内入账

•外支:报账后学工办通知经办同学领取支票,亲手交给收款方并签收据,提醒收款人在领取后10日内入账

•POS机刷卡:报账后学工办通知垫付费用同学及时查看农行卡,报账款是否上卡

•现金:报账后学工办通知垫付费用的同学及时查看农行卡,报账款是否上卡

6.注意

活动结束后,收齐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发票,发票单位写北京大学,税号为12100000400002259P。发票上必须有活动明细(如购买物品名称等)或附有小票。发票据背面由经办人签字,标明日期,统一上交至学工办。另外,仅活动经费范围内的开支予以报销。

附件:城市与环境学院学生活动经费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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