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与环境学院2019年暑假“知行·同行”社会实践项目启动
2019-05-30 来源:
2018年5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北大师生座谈会上勉励青年学子“爱国,励志,求真,力行”。2019年4月30日,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大会上习总书记嘱托新时代青年“拥抱新时代、奋进新时代,让青春在为祖国、为人民、为民族、为人类的奉献中焕发出更加绚丽的光彩!” 为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讲话精神,紧扣学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强化实践性为抓手全面推动思政教育改革,培养社会主义优秀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北京大学2019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力行计划统一部署,学院团委正式启动城市与环境学院2019年暑期“知行·同行”社会实践项目。 一、项目主题 壮丽七十年,建功新时代 二、项目安排 (一)实践选题 深耕者项目 习近平总书记曾经勉励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书写无愧于历史无愧于时代的青春华章”。“深耕者项目”鼓励城环学子深入基层实践一线,深入时代历史脉络,深化国情民情认知,深刻感悟青春使命,做脚踏实地、埋头苦干、久久为功的深耕者。2019年“深耕者项目”围绕初心践悟、依法治国、科技创新、文化强国、公益支教、精准扶贫、乡村振兴、区域发展、生态文明、卫生医疗等十个专题,引导青年学子精细深耕国家、民族、社会的发展需求。 领航者项目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促进全球治理体系变革”。“领航者项目”致力引导城环学子通过海外社会实践,走出中国,看中国、讲中国、爱中国,感受“中国力量”,坚定“四个自信”,增进对世界复杂形势和新兴系统性风险的认识,培育国际视野。2019年“领航者项目”分为“常为新:前沿科技探索”、“共命运:区域国别研究”、“和四海:全球治理展望”三个主题。 “常为新:前沿科技探索”以欧洲、北美洲等发达国家为实践地,聚焦理学、工学、医学等专业领域和交叉学科领域,引导学生关注海外科技研究中领先、创新的工作。 “共命运:区域国别研究”以非洲、东南亚、中亚、拉美等第三世界国家为实践地,从综合交叉的学术研究视角切入,在展现地方性知识的基础上,完成一项阐释性的研究工作。 “和四海:全球治理展望”以“一带一路”倡议沿线国家为实践地,聚焦交叉学科领域,引导学生发挥文理交叉的作用,在宏观政策中选取局部视角,关注我国对外政策及当前全球治理体系的现实效用。 (二)实践类别 1.学院本科生教学实习课程 (三)立项和招募流程 1.网上平台立项:6月5日(周三)24:00前 进入课程平台practice.pku.edu.cn,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系统登录后,进入导航栏中的“我的社会实践”后,点击右上角的“社会实践立项”进行立项。详细操作指南可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城市与环境学院2019年暑期社会实践立项操作指南》。 2.学院网上审核:6月7日(周五)24:00前 对于各领队提交所填写提交的各项立项材料,学院实践负责人进行审批。对于各项平台信息填写完整且符合实践活动安全要求的团队,学院会在网络平台中批准其通过立项;未达标的则标明“审批未通过”。 3.招募:6月12日(周三)24:00前 确定立项后,学院对仍有空余人数的实践团统一进行成员招募及筛选。 4.校团委网上审核:6月14日(周五)24:00前 校团委审核完成后,实践团队立项成功。 5.提交纸质材料:6月20日(周四)17:00前 实践团队立项成功后,团队领队需提交纸质版材料到院团委。在平台导出《立项表》pdf版并按照要求签字、盖章,同时下载《个人安全责任书》由团队成员签署后一并提交至学院。 (四)支持保障措施 1.行前培训 学院及学校将组织各个团队领队和成员参与行前培训讲座,具体时间地点待定。 2.流程优化 学院团委社会实践工作小组将与团队成员共同进行实践方案优化。 3.物资准备 学校将为所有实践同学购买保险,提供信纸与明信片等。学院为实践团统一提供党旗、团旗及实践团旗帜,制作胸牌,并提供统一文化衫。 4.对接资源 根据不同实践团需求,学院协助联系实践地相应资源。 5.学分认定 17级及以前本科生选修形势与政策课程“社会实践”模块的同学参加本次社会实践,考核合格,可获得学分认定。18级本科生选修思政实践课程“社会实践”模块的同学必须参加由所在院系组织的“思政实践”团队,完成相关要求,考核合格,方可获得学分认定。相关信息和要求,请关注“北大社会实践”微信平台和院系后续通知。 6.经费补助 学院按照实践地往返硬卧票价(北京至实践地)及每天每人100元活动津贴进行补助,学院将为实践团领队提供全额补助。 (五)建议活动内容 1.建立一个临时党支部或团支部。 实践团队利用空余时间开展组织生活,例如开展入党流程介绍、红色教育、理论学习、读书分享等活动。 3.举办一次实践主题感悟分享。 实践团队与接收单位相关人员举行座谈会,就实践主题、内容与其他相关话题进行交流座谈。 4.进行一次与家人的思想交流。 实践团队成员在实践过程中可利用空闲时间与家人分享见闻和感想。 (六)实践评比与表彰 1. 材料提交 暑假结束后,各团队及个人需向学院团委提交实践活动成果,作为对该次暑期社会实践进行评比表彰及资助划定的依据。团队应提交的材料包括: (1)实践调研报告、社会观察报告或志愿服务工作报告; (2)关于实践活动的组织开展、问题困难、解决方法、作用意义、成果收获、改进提升等方面的总结; (3)每位团队成员(个人)撰写的活动心得感悟; (4)至少5张记录和反映实践活动开展实况的照片; (5)实践活动微电影或纪录片视频(选交); (6)其他能反映实践活动成果、展现城环学子风采的材料。 2. 成果深化 完成社会实践的团队及个人提交材料后,学院团委、校团委将依次对材料进行审批,对其中开展扎实、内容充实、成效显著的实践活动予以表彰和资助,并对优秀活动成果进行宣传和展示,发挥实践育人效用的二次传播。具体包括: (1)成果汇总与初评 学院举办实践成果汇报会,评选优秀成果并推荐其参与校级评优。 (2)优秀成果评选 校团委对学院推荐的优秀实践成果进行评审,评选校级优秀团队、优秀指导教师、优秀领队、优秀实践团成员等奖项,并报送至团市委、团中央参评更高级别的社会实践奖项评比。 (3)总结表彰 召开全校暑期社会实践总结表彰会,向各类优秀奖项获奖团队、人员颁发获奖证书,邀请优秀实践活动代表展示活动成果,制作《北京大学2019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优秀成果集》、优秀实践团队(个人)展板、优秀实践活动风采推送等,线上线下同步推进实践活动成果展示。 (4)补贴资助 学校团委根据校级最终评比表彰情况,向团队及个人实践活动发放梯度资助。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关汉岳 联系电话: 62767731 邮 箱:guanhanyue@pku.edu.cn 附件2:《城市与环境学院2019年暑期社会实践立项操作指南》 共青团北京大学委员会 共青团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委员会 2019年5月30日
2.学生自发组团实践活动项目
3.导师课题组交流学习项目
3人及以上为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团队需向学院党委和团委提出申请,建立临时党支部和团支部;如若不满足建立临时党支部的条件,则仅需建立临时团支部。
2.组织一次党团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