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设立“城环奖”的通知
2007-10-11 来源:
关于我院设立“城环奖”的通知 各位老师和同学: 在学院领导的大力支持下,我院将从本学期起设立“城环奖”,以表彰我院在科研创新、社会实践、学生工作、志愿服务等方面有突出表现集体和个人。 关于北京大学“城环奖”评审规则: 一、总则 北京大学“城环奖”旨在表彰在城市与环境学院在学术科研、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优异以及为学院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集体和个人。每学年评选一次,参评对象为城市与环境学院各班级和在读的全日制学生。 二、奖项设置及奖励办法 为表彰学风优秀,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各项活动并在学院内产生良好影响的先进班级,学院每年将设立“城环红旗班集体”奖励5个。获奖班级将获得锦旗,并可一次性申请不高500元的经费用于班级活动和班级建设。为表彰在学术创新方面有优异表现的学生,学院每年将设立“城环科研创新奖”5个。获奖同学将获得学院颁发的荣誉证书,并可一次性申请不高于800元的科研资料奖金。为表彰在学院各党支部、团支部建设以及学生活动中有突出贡献的学生,学院每年将设立“城环组织贡献奖”5个。获奖同学将获得学院颁发的荣誉证书,以及不高于500元的奖金。 三、评选办法 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院长办公会为院级奖励评选的仲裁机构,具体工作由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实施。各项奖励评选办法如下: “城环科研创新奖”由各班级通过上报申请材料的形式进行推荐,学院主管领导与学生工作办公室将根据参评学生科研创新成果以及申报材料进行评选。 “城环组织贡献奖”由学院各党支部、团支部以及学生会、研究生会、志愿者协会通过上报申请材料的形式进行推荐,学院主管领导与学生工作办公室将根据参评学生参加各项活动的表现以及申报材料进行评选。 以上所有奖励的的申报材料须注名申报者在所申报奖项涉及方面的具体表现和成果,并于10月19日前将材料交至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将电子版发送至steven2005@126.com。评选结果将面向全院师生公示,征求意见。公示期间学生工作办公室接受反馈意见,并负责联系有关部门和个人做出说明。如果确有不当,相关评审结果会将重新审核调整,同时将调整结果予以公示。如有师生对反馈意见仍有异议,可以在指定时间内将意见提交院长办公会进行仲裁。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将在仲裁结束后公示仲裁结果。公示结束,学院将统一组织获奖的集体和个人进行颁奖。 四、附则 本规则经城市与环境学院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自 2007 年 9月开始实施。城市与环境学院院长办公会委托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解释条例。 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07-9-15 联系人: 金鑫 62767731 13810352379 Steven2005@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