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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城市与环境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含统考生复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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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2023年自然地理专业“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复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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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2023年人文地理学专业“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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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2023年生态学专业“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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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2023年地理学(环境地理学)“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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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与环境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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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2023 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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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2023年城市与环境学院拟录取推荐免试博士研究生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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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2023年城市与环境学院拟录取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公示名单
2023年7月毕业硕士生论文评阅、答辩安排
时间: 2023-03-08
一、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学籍信息核对确认
核对学籍信息、学业信息、核查成绩、学分(教务办已初步核对并与有存疑同学单独沟通)是否符合培养方案的要求。
详见通知:http://grs.pku.edu.cn/pygz/xjgl/zxsxjgl/gztz2333/368499.htm
研究生复核信息的具体路径为:登陆“校内门户”→点击“信息服务”→点击“全部”→点击“个人服务”→点击“研究生院业务”→在“培养办学籍”栏目中找到“学籍信息”。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左上方“确认毕业信息”按钮特别说明:系统中的研究方向为各位考生报考时填报,如不准确可以忽略,无需核对或修改。
二、2023年4月6日前提交论文初稿
论文初稿请发送给导师审核,同时发送至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公邮chyjwb@126.com,邮件主题“【硕士论文初稿】姓名+学号+导师”。北京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格式模板:https://grs.pku.edu.cn/xwgz11/xwsy11/ssxw111/clxz08/index.htm
特别说明:学院收集各位同学初稿旨在督促各位同学按时完成论文,初稿不用于存档和查重,对初稿字数和完成度由导师把握。
学籍异动:预计毕业研究生的提前毕业、延长学习年限等学籍异动的我院受理截止时间为4月20日。
三、4月20日前维护论文信息、确定答辩秘书、论文送外审
1)学生登陆校内门户维护学位论文信息并生成论文编号(若不生成则无法进行送审)。
查询具体路径为:登陆“校内门户”→点击“信息服务”→点击“全部”→点击“个人服务”→点击“研究生院业务”→在“学位办”栏目中找到“维护论文信息”,确认相关信息并点击提交(提交后不能修改),不提交无法进入送审程序。需要按时提交,否则无法进入送审和答辩环节。字数等信息请大致估计,后续有变动无需修改。
2)与导师确定答辩秘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秘书由博士研究生、博士后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需要具备北大工资号或者学号),请毕业班班长收集班级同学的答辩秘书信息,包括毕业生姓名、学号、答辩秘书姓名、学号(或职工号)、答辩秘书联系方式,在4月20日前以excel的形式汇总发送至postgraduate@urban.pku.edu.cn,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会为答辩秘书生成权限,以便答辩秘书进行答辩申请数据维护。之后由答辩秘书送论文外审(具体送审时间由导师和毕业生商讨,但务必保证不影响答辩)。
四、2023年5月10日前,论文外审意见返回
请导师找答辩秘书送2份学位论文交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家评阅(其中一名校外评阅人和一位校内评阅人),论文评阅书需请答辩秘书登陆校内门户的答辩系统进行打印。
五、2023年5月24日前,完成答辩审批
距答辩日期至少7天,提交答辩审批材料。由答辩秘书提交审批材料A/B档到教务办公室审核,并领取教学实习表、选题报告审核表和表决票。
答辩材料按照学位审批表A、B封面清单进行准备(链接:https://www.ues.pku.edu.cn/jyjx/yjsjxw/zlxz/353344.htm),所需材料均需要通过登陆系统打印。其中学籍表、成绩单由研究生教务办公室负责提供,无需领取,毕业存档时由教务办公室统一放入档案。
答辩委员会(要求详见:https://www.ues.pku.edu.cn/jyjx/yjsjxw/yxtl/359781.htm)答辩委员会应由至少三人组成,原则上应为科研院校在职的研究生导师,指导教师如果参加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至少由四人组成,答辩委员会应以校内专家为主。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指导教师不得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建议邀请学位分会委员参加。
若答辩委员会不在现有专家库的,请秘书收集好信息,填入模板http://www.ues.pku.edu.cn/jyjx/yjsjxw/zlxz/324817.htm,发送至postgraduate@urban.pku.edu.cn,注意不要修改表格原有格式。
论文格式请参照《北京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指南》。链接:https://grs.pku.edu.cn/xwgz11/xwsy11/bsxw111/clxz09/346374.htm
六、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人答辩通过后,请在6月1日16:00前完成以下程序(不按时完成导致不能上会讨论学位、无法按时获得学位证书者责任自负)
【纸质版】
a.学位审批材料A、B档按照封面顺序整理,用长尾夹夹好。
整理要求:https://www.ues.pku.edu.cn/docs/20191121154106871753.pdf
【电子版】
a.发送仅以学号命名的pdf版本论文终版至chyjwb@126.com,邮件主题注明“硕士论文+姓名+学号+联系方式+专业”(此版本用于查重,如果查重有问题会单独反馈,如果没有联系大家,则表示查重没有问题,不必过于担心);
b.向答辩审批系统和图书馆学位论文系统中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详见图书馆要求;
由于学位分会全面采用电子系统,统一审阅电子版论文后投票表决学位,以上程序不按时完成,将导致无法上学位分会,进而无法授予学位,请各位同学务必重视并按要求进行。
七、请于2023年6月17日17:00前提交毕业论文终稿存档
1)硕士交2本学位论文纸质版至城市与环境学院新楼资料室(130办公室对面玻璃门,仅每周二、周四上午8-12点接收)。
注意:最后一页(原创性声名)论文作者签名、导师签名。书脊要写题目,答辩年,学号。
2)向图书馆系统上传电子版学位论文(具体以校图书馆通知为准)。
3)向答辩审批系统(校内门户)学位论文系统中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用于北京大学校学位会审核)
完成以上全部程序都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等待领取毕业证、学位证的通知。
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2023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