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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毕业博士生论文评阅、答辩安排(2022年1月10日更新)
时间: 2022-01-10
一、2月18日前,完成学籍信息和学分核对确认
a.学籍信息核对
研究生复核信息的具体路径为:登陆“校内门户”→点击“信息服务”→点击“全部”→点击“个人服务”→点击“研究生院业务”→在“培养办学籍”栏目中找到“查询和修改个人基本信息”。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左上方“确认毕业信息”按钮。
特别说明:系统中的研究方向为各位同学入学前报考时填报,如不准确可以忽略,无需核对或修改。
b.学生网上核查成绩、学分是否符合培养方案的要求
查询具体路径为:登录“校内门户”→点击“信息服务”→点击“全部”→点击“个人服务”→点击“研究生院业务”→在“培养办教务”栏目中找到“查看在校成绩”。
请务必重视,若学分不足,错过补退选时间则只能予以退学。
(选课通知请见:https://portal.pku.edu.cn/portal2017/#/deptNoticeDetail/400435)
特别说明:如果对学分或培养方案有疑问,可以将详细问题及截图以邮件的形式发给研究生教务于佳鑫老师咨询,邮箱yujx@urban.pku.edu.cn。学业相关问题,仅接受邮件联系。
二、2月28日前,完成“北京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审查表”,俗称“预答辩”
根据《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预答辩要求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至少3个月以前完成,故请于2022年2月28日17点前,完成“预答辩”并将答辩意见录入系统,核对学籍、学业信息。评委组成为5位(含)以上博导,由导师担任组长。同时录入在读期间科研成果(详见附件1操作流程)。
操作步骤如下(详见附件2操作流程):
预答辩信息维护:【校内门户】—【个人服务】研究生院业务-【培养办教务】培养环节录入及打印-【论文审查(预答辩)】,维护信息,打印表格,预答辩完成后需将审查意见录入个人门户,并在3月1日之前提交预答辩表格和论文初稿到研究生教务办(城市与环境学院新楼130室)审核归档。(论文初稿不存档,请务必准时提交,不要因修改论文初稿错过提交预答辩表格时间)
特别提示:
博士研究生预答辩时要求完成论文初稿(由导师把关),未形成初稿不允许进行预答辩。不能按本安排进度完成的,将不能在2022年7月审核学位,请在4月15日前办理学籍延长手续(登陆校内门户,填写延期申请,打印表格并签字后交到研究生教务办。延长学籍的必要条件是完成培养环节,即完成“培养计划”“综合考试”“选题报告”,否则不予批准),超时不办理则自动按照结束学业处理。
详细流程可以参考“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微信公众号相关文章操作。选择下方相应栏目“教育教学”→“学籍异动”。
三、3月31日前,确定答辩秘书,提交匿名评阅论文、导师亲笔签名的导师同意送审函和科研创新成果(包括抽中参加教育部平台送审的同学和由学院送审的同学)
1、登陆校内门户维护学位论文信息并生成论文编号(若不生成则无法进行送审)。
查询具体路径为:登录“校内门户”→点击“信息服务”→点击“全部”→点击“个人服务”→点击“研究生院业务”→在“学位办”栏目中找到“维护论文信息”。
在门户系统中录入,录入后生成以“l”(字母)开头的论文编号,并点击提交(提交后不能修改)。需要按时提交,否则无法进入送审和答辩环节。字数等信息请大致估计,后续有变动无需修改。同时在校内门户提交论文摘要和送审版论文电子版。论文题目若有修改,请在答辩通过后提交论文题目修改申请,纸质版一式两份放入A、B档最后一页,电子版发送至yujx@urban.pku.edu.cn。(下载链接:https://www.ues.pku.edu.cn/jyjx/yjsjxw/zlxz/354187.htm)
2、电子版材料上传至校内门户并同时发送至cuesjwb@163.com,邮件主题“姓名+学号+专业+联系方式”;(参加教育部抽评的同学仅需发送电子版论文即可,其他内容不需要发送)
a. 以“10001_学号_LW”(例如10001_1101111781_LW)命名pdf版本论文(注意:LW是字母,不是论文题目,用于匿名送审,需反复核查中英文论文内容,不可有任何形式的个人姓名、身份信息),封面使用“附件3-匿名评阅-论文封面”,若论文电子版过大,请自行压缩(尽量在10M以内),否则可能会影响评阅。若实在无法压缩,请提供五本纸版论文;
b.发表文章统计-匿名评阅版(附件4,教育部抽评同学不用提供此表);
c.学位论文匿名评阅书(附件5,需在每一页填写个人相关论文信息,教育部抽评同学不用提交此表);
d.附件6“费用登记表”请同学们不做任何改动,一起作为附件发送即可(教育部抽评同学不用提交此表)
e. 符合毕业要求的科研成果电子统计表,填写问卷:https://www.wjx.cn/vj/w34Q1sw.aspx
3、提交纸版材料至城市与环境学院大楼130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a、导师亲笔签名的导师同意送审函(附件7,所有同学均需要提交);
b、个人符合《北京大学地理学类研究生学术创新成果综合评价实施细则》的成果证明首页(写清姓名、学号、专业、联系方式)。
自2015年1月起,博士学位论文评阅费提高到600元(税后)*5本,学院统一从教学经费支出,不再从导师名下经费支出。其他环节费用由导师根据实际情况支付。
4、论文信息及秘书表格:填写问卷星:https://www.wjx.cn/vj/PIjHI4W.aspx,如果秘书有更换可以重新填写,毕业生姓名后面标注“(新)”,如“张三(新)”;研究方向按照论文实际填写,答辩秘书需与导师确定,由博士后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老师担任,需要具备北大工资号,实在有困难的课题组,可以由认真负责的高年级博士生(硕士和低年级博士不能担任)担任,请务必安排认真负责的人员担任,答辩秘书权限由教务办公室根据问卷收集的秘书信息统一开通)。
在此阶段,需要学生本人、答辩秘书、导师登陆各自校内门户进行答辩相关数据的维护和申请材料的打印。具体操作参见“研究生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指南”(下载链接: https://www.ues.pku.edu.cn/jyjx/yjsjxw/zlxz/327007.htm)。
四、2022年5月10日左右,预计匿名评阅材料返回(送审周期预计5-6周)
1、双证预毕业研究生登录校内门户-培养办学籍界面-核对并修改姓名拼音信息。
2、请答辩秘书领取档案材料、进行答辩数据维护。
3、等待教务办公室通知,由答辩秘书领取返回的论文评阅书和部分答辩审批档案材料。
特别说明:毕业生本人不可以接触匿名评阅书。档案材料准备情况及时间请参考附件图片“博士A档(B档同类型材料参照A档材料执行)”。
五、2022年5月24日前,完成答辩审批
距答辩日期至少7天,提交答辩审批材料。答辩秘书将答辩审批材料和1本学位论文(书脊上写明学号、论文编号)提交研究生教务办公室进行材料初审,材料审核通过后领取表决票,方可进行答辩(不提前审批不予发放表决票和进行答辩)。
注意:答辩材料按照学位审批表A、B封面清单进行准备(详细要求请见:http://www.ues.pku.edu.cn/jyjx/yjsjxw/zlxz/324609.htm),所需材料均需要通过“校内门户”-“研究生院业务”相关模块打印。其中匿名评阅人情况表由研究生教务办公室负责制作。学籍表、成绩单和匿名评阅人情况表由研究生教务办公室负责提供,无需领取,毕业存档时由教务办公室统一放入档案。
答辩委员会(要求详见:https://www.ues.pku.edu.cn/jyjx/yjsjxw/yxtl/359781.htm)应至少由五人组成,其中至少邀请一位学位分会委员参加,指导教师如果参加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至少由六人组成。答辩委员会应以校内专家为主,其中至少包含两位校外专家。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担任,指导教师不得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
若答辩委员会不在现有专家库的,请秘书收集好信息,填入模板http://www.ues.pku.edu.cn/jyjx/yjsjxw/index.htm,发送至yujx@urban.pku.edu.cn,注意不要修改表格原有格式。
论文格式请参照《北京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指南》。链接:https://grs.pku.edu.cn/xwgz11/xwsy11/bsxw111/clxz09/346374.htm
六、2022年5月31日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人答辩通过后,请在2022年6月1日16:00前完成以下程序(不按时完成导致不能上会讨论学位、无法按时获得学位证书者责任自负)
纸质版:
学位审批材料A、B档按照封面顺序整理,用长尾夹夹好。
电子版:
A.发送仅以学号命名的pdf版本论文终版至cuesjwb@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博士/硕士论文+姓名+学号+联系方式+专业”;(此版本用于查重,如果查重有问题会单独反馈,如果没有收到通知,则表示查重没有问题)
B、向答辩审批系统(校内门户)学位论文系统中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终版;
由于学位分会全面采用电子系统,统一审阅电子版论文后投票表决学位,以上程序不按时完成,将导致无法上学位分会,进而无法授予学位,请各位同学务必重视并按要求进行。
电子版学位论文在学院学位会后(计划在2022年6月1-10日之间举行)、校学位会(2022年夏季时间为7月1日)前还可以提交覆盖。
六、 请于2022年6月23日17:00前提交毕业论文终稿存档
A、博士交3本学位论文、硕士交2本学位论文纸质版至城市与环境学院新楼资料室(130办公室对面玻璃门,仅每周二、周四上午8-12点接收)。
注意:最后一页(原创性声名)论文作者签名、导师签名。书脊要写题目,答辩年,学号。
B、向图书馆系统上传电子版学位论文(具体以校图书馆通知为准)。
完成以上全部程序都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等待领取毕业证、学位证的通知。
附件汇总(点击下载所有附件)
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