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细则》修订意见的通知

2018-08-03 来源:

      

各位老师、同学:

2018年7月,学校修订通过了新版《北京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试行)》(见附件)。根据学校要求,各院系要在此基础上修订、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学生工作部审核后实施。

根据学校的测评办法,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对《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细则》做了修订,主要修改部分如下:

1.根据学校规定调整了“基本素质”测评(F1)的评价指标;

2.将“学习成绩”测评调整为“学业学术”测评(F2),包括学业成绩与学术研究两项指标;

3.将“创新能力”测评修订为“实践能力”测评(F3),包括社会工作与实践活动两类指标;

4.在以上三条的基础上,对相关条款做了增补、调整了各部分测评的分值占比。

适逢假期,特此通过电子版方式征求各位师生意见。如有相关意见建议,请于2018年8月10日(周五)前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向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馈(cues-xgb@vip.126.com)。

祝假期愉快。

城市与环境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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