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十一”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2010-09-24 来源:

      

2010年9月24日我校召开安全稳定工作会议,要求学校各单位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做好“十一”期间的安全保卫稳定工作。学院领导高度重视,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我校紧急会议的精神,切实做好学院安全工作,确保学院安全和谐稳定,当前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学院各单位领导和学院各位老师要高度重视安全保卫工作,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责任感,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认真研究布置安全保卫工作。
2.学院领导将于9月29日对学院各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其中学院图书馆及保密图库、机房、环境实验室、生态实验室、第四纪实验室作为重点进行专门检查。学院各系各教研室主任要立即布置对本单位重点部位、重点岗位特别是易燃、易爆场所及化学药品库进行自查;各实验室、办公室做好用电管理、消除火险隐患;提高警惕,出门时关好门窗,不要把贵重物品存放在办公室、实验室。
3.按照学校“谁聘用,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学院各单位及教师聘用的临时工作人员安全管理及遵纪守法教育工作。
4.学校在“十一”期间将采取具体措施强化校园安全管理,请学院广大师生积极主动配合校保卫部工作。
5.学院各单位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解决不了的请及时报送学院办公室。
6 . 学院学生安全稳定工作由学院团委和学生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安排。
7.在“十一”国庆期间出外旅游及探亲的学院师生要增强安全意识,注意旅行交通安全。
8. 学院按照学校要求,在“十一”国庆期间安排工作人员办公室值班,值班表另行通知。
祝学院各位老师节日快乐!
城市与环境学院
201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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