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国庆期间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2010-09-30 来源:

      

全校各单位:
为确保国庆期间交通安全、畅通、有序,严防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现将做好交通安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国庆期间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以“防事故、保安全”为中心,结合节日特点和单位实际,认真制订切实有效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各级领导和交通安全管理干部的安全责任;加强值班、检查,严格落实交通安全防范措施,确保节日期间不发生群死群伤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强化内部管理,落实防范责任
各单位要在节日之前和节日期间与有营运任务的驾驶员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各单位要严格派车制度,尽量不组织集体外出旅游,如需组织集体外出旅游,应租用专业客运单位的车辆,有领导带队,负责出行安全。凡节日期间发生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交通事故的,将逐级倒查责任。
三、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安全氛围
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对所属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特别是宣传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客车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和后果,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积极倡导广大私车驾驶员多选择绿色交通出行,缓解校园及城区的交通压力。
广大师生更应主动提高交通安全意识,时刻注意出行安全,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外出时乘坐安全合法的交通工具。
四、深入督导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各单位要进行一次交通安全风险评估,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各专业运输单位要对所属驾驶员进行摸底排查,选派安全意识强、驾驶经验丰富的驾驶员承担节日期间营运任务,要求驾驶人逐一写出安全行车保证书,并对参加节日期间营运的7座以上客车的车况、安全性能进行彻底检查,将事故隐患消除在上路之前。
特别强调的是要强化学校班车的安全监管。一是完善监管档案,对班车数量、车辆驾驶员及所有人信息、安全技术检验、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情况进行一次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台帐全;二是要与使用班车的单位、班车驾驶员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三要对班车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班车驾驶员进行一次面对面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教育,并核查驾驶员违法记录情况,凡三个年度内任一记分周期满12分或发生亡人交通事故的驾驶员,不得继续雇佣驾驶学校班车。
此外,在节日期间,各单位要严格遵守校园交通通行规定,严格执行校外机动车入校预约制度,不违规预约非公务原因入校车辆。
节日期间,各单位要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如发生突发事件和重大交通事故,须立即报保卫部。
特此通知。

保卫部
燕园地区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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