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建立义务消防队的通知

2010-11-19 来源:

      

根据我校保卫部通知要求,学院组建义务消防队。在学校保卫部的指导下,负责学院消防安全管理及教育培训工作。消防队成员组成如下:陈耀华 谢建民 金鑫 张为 刘雪萍 刘国芬 张家富 柴彦威 宋峰 岳升阳 赵昕奕 吉成均 刘煜 刘燕花 蒙冰君 付晓芳。
义务消防队队员工作职责:
1、根据《消防法》等法律法规,消防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学院义务消防队队员负责所在单位(系、教研室及重点试验室)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工作,努力学习消防知识,积极参加实际操作技能训练。要熟悉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2、对所在单位消防器材进行经常性的保养和检修,保证处于良好的待命状态,存在隐患立即报告并及时处理。
3、负责所在单位消防安全日常检查工作,加强重点部位的监测和防治,及时发现消防安全隐患。熟悉本单位电源、水源、消防重点部位及消防器材的分布情况,遇火警时行动迅速,在灭火中要注意维持现场秩序和保护现场。
学院义务消防队挂靠在学院行政办公室。
地址:北京大学英杰交流中心351S
电话:62751172
特此通知
城市与环境学院
2010.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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