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于2011年春季毕业研究生领取毕业证书的说明

2010-12-23 来源:

      

2011年春季毕业研究生领取毕业证书的程序如下:
一、领取毕业证书时应携带下列各项材料:
1.离校转单(已盖好各部门章)
2.研究生证(不收回,按要求盖“毕业留念”和剪去一角作废。如有丢失,将按有关规定罚款40元)
3.委托他人领取,应有本人签字的委托书,本人及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样式见附件。
二、时间和地点:均由所在院系具体安排。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0年12月23日

Copyright © 2016 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