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2011年华民慈善基金会大学生就业扶助项目申报公告

2011-05-17 来源:

      

为帮助学生解决求职经费,提高求职技能,我校与华民慈善基金会共同合作的大学生就业扶助项目现已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请符合条件的学生积极申报:

一、申请人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北京大学2012年毕业的应届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不包括应届毕业的硕士生和博士生。
2、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不予受理: ①在所有大学课程中,有三门或三门以上课程不及格、不合格者; ②受到学校记过及以上处分者。

二、扶助内容:
50名受助者将获得就业扶助金人民币4000元。
所有申请的学生无论是否获得资金资助,均会获得华民慈善基金会资助的“北京大学学生就业力提升项目”的培训资格。

三、申请费用:
不收取任何申请费用,但申请人需自行承担打印邮寄费用。
网上申请受理时间:2011年5月10日起至2011年6月10日。
注意: 申请人仅在按照华民慈善基金会的公告的相关规定办理完毕网上申请手续后,方可将申请材料打印并亲笔签名,按程序交至学校项目负责部门,且保证网上申请材料和书面打印材料完全一致,否则将无法受理申请!未完成网上申请者或逾期申请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四、申请流程
1、申请人登录华民慈善基金会网站(http://www.chinahuamin.org),认真阅读并理解《华民慈善基金会大学生就业扶助项目简介》和《华民慈善基金会大学生就业扶助项目(第四期)申请受理公告》以及其他相关文件,按要求注册;
2、在项目申请页面如实填写申请内容。填写过程中,点击“下一页”或“退出”并确定后,系统会自动保存已填信息。填写完毕且确认无误后,再提交网上申请,并根据提示,用A4纸打印申请材料;
3、申请人在纸质材料上交学校项目负责部门之前,如发现所填信息有误的,可修改网上相关内容,并重新提交、打印。纸质材料一旦上交,将不能再修改网上申请材料;
4、申请人持相关证明和打印好的项目申请材料(申请声明、项目申请人登记表、项目申请书)到各院系负责老师处审核并盖院系公章,于6月10日前交到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就业管理办公室(北阁102)进行复审盖章,并由学校统一邮寄到华民慈善基金会
5、整个申请过程,学校只负责对学生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和鉴定,不参与评分和排序,评分将由基金会按评分指标体系组织专家完成,并按得分高低排序,最终确定申请者是否获得资助。

五、需邮寄材料的清单(其它相关证明材料无需邮寄)
1、申请声明;
2、项目申请人登记表(相关部门盖章);
3、项目申请书。

说明:
1、《申请声明》、《项目申请人登记表》的签名处必须由申请人亲笔签名,打印签名或没有签名的视为无效申请。
2、纸质材料与网上材料必须完全一致,若出现不一致情况,视为申请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3、华民慈善基金会不接受项目申请人直接邮寄、递交或请他人转交的材料,非学校统一邮寄的材料将视为无效材料。申请人的证书、证明等相关证明类材料不需邮寄到基金会,但申请人应自行妥善保存,华民慈善基金会将按受助对象5%的比例对相关证明材料进行随机查验。
4、无论申请人是否最后被确认为扶助对象,邮寄至基金会的项目申请材料将一律不予返还。

六、项目咨询
1、基金会热线咨询电话:010-65261396
2、基金会项目咨询邮箱:datx@chinahuamin.org
3、学校咨询电话:010-62764422
注:学校已向2012届本科生邮箱群发本通知,邮箱即学号@pku.edu.cn,密码与校园网账号密码一致。
北京大学学生资助中心
北京大学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11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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