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实验教学设备补充经费申报通知

2011-10-17 来源: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将启动2011年度实验教学设备补充经费的申请工作。凡校本部在册本科教学实验室均可申请,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申请条件:实验教学工作量饱满,实验教学体系较完整,实验教学效果良好,能够满足人才培养需要的本科教学实验室(本经费优先支持国家及市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面向多学科的公共实验教学平台)。
2.申请时间:2011年9月21日—10月20日
具体申请、执行办法参见《北京大学实验教学设备补充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联系人:张媛 电 话: 62751418

附件

《北京大学实验教学设备补充经费管理办法(试行)》

《北京大学实验教学设备补充经费申请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主页下载区下载)

Copyright © 2016 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