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2014年1月预计毕业研究生办理学籍异动相关事项的通知
2013-09-02 来源:
根据《北京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及教育部关于研究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工作的相关要求,并结合本学期的具体情况,现将毕业班研究生办理学籍异动的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1、所有预计于2014年1月毕业的研究生办理提前、延长等学籍异动手续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30日,之后,不再受理任何本届毕业生的学籍异动手续。
2、申请学籍异动者,须登陆北京大学“校内门户”,点击“学生业务”,选择 “新增异动申请”并选择异动类型,填写相关信息,提交申请后打印审批表,并按表格上的程序办理各项签字盖章。
3、直博生和硕博连读生因学业问题不宜继续培养,拟转为硕士毕业者,必须于拟毕业学期的前一个学期提出相关申请。例如,计划2014年7月毕业者,必须于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结束前提出博转硕申请。
4、办理延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应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1)必须已经完成课程学习、综合考试等培养环节,并且应已完成开题报告,进入论文研究写作阶段。未完成相应培养环节的,一般不予批准延期。
(2)2006级(含)以前的各届计划外研究生申请延期时,需缴纳延长期间学费,延长期间学费标准为每学期人民币2500元。
(3)2007级(含)以后的所有各届研究生在申请延期时,均应按规定缴纳学费,延长期间的学费参照上述(2)中的标准。
(4)2009级(含)以后的博士研究生申请延长学习年限时,还应参照《北京大学延长期博士生资助管理办法》等奖助办相关文件。
(5)住房等其它事宜参照学校相关规定。
2013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