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地理科学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科研基金实施办法

2008-04-23 来源:

      

北京大学地理科学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科研基金实施办法

2008421日院办公会通过)

1. 科研基金:为了鼓励和加强城市与环境学院本科生的科研实践,增强创新意识,提高科学研究能力,理科基地为全院本科生提供科研基金,资助全院二、三年级本科生开展科研活动,每年资助研究项目1520个。

2. 立项原则:地理科学基地班学生的科研项目100%资助,其它专业的科研项目为差额遴选,优先资助地理类的科研项目,鼓励与地理学交叉的跨学科研究项目。

3. 项目组织:科研项目由学生自由组合2-3人的科研小组,选择指导教师和科研题目,填报基金申请表并于每年4月报送院学工部。项目申请经基地管理小组审批后正式立项并纳入北京大学本科生“研究课程”计划。

4. 资助经费:项目执行期2-3年,每个科研项目的基本资助金额为2000元。科研项目正式立项后,基地管理小组将研究基本经费直接划拨指导教师账户,经费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5. 奖励措施:按时完成研究任务、提交成果、成绩合格的项目,按照北京大学本科生“研究课程”的规定,参加项目的学生记入4个学分;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研究成果并标注“北京大学地理科学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资助项目”的论文,奖励4000元科研经费(导师、学生各半);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发表SCISSCI论文并按规定标注的,奖励6000元科研经费(导师、学生各半);获得市级以上科研奖励的科研项目,基地给予额外科研奖励。

6. 科研交流:理科基地鼓励参加科研项目的同学参与科研交流。参加基地科研项目的高年级学生持国内学术会议通知和本人提交的学术论文,可以向基地管理小组提出参加会议的申请,由导师签署意见,经基地班管理小组审批后,可以提供参加学术会议的部分或全部费用。

北京大学地理科学理科基地科研立项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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