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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城市与环境学院大楼捐赠方式介绍
【捐赠途径】
1.银行转账:
(1)人民币汇款路径:
收款人名称: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
收款人账号:0200004509014477781
收款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西区支行(可缩写为:工行北京海淀西区支行)
收款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5号海淀新技术大厦一层
汇款附言中请注明“北大城环发展基金”以及您期望的捐赠项目。
(2)美元汇款路径:
收款人名称及帐号: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
BNF'S NAME : Peking University Education Foundation
A/C NO: 320757363263
收款人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北京北大支行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1号资源燕园宾馆一层
BANK NAME :Bank of China,Beijing Haidian Beida Sub-Branch
BANK ADDRESS: 1st FL Beijing Ziyuan Yanyuan Hotel, No.1 The Summer Palace Road, Haidian District, Beijing
SWIFT CODE: BKCHCNBJ110
通过北大教育基金会的在线支付平台,您可以使用大多数人民币信用卡、银行卡及支付宝进行在线捐赠,请务必选择热门项目中“北大城环发展基金”选项,并留下您的捐赠用途、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
2.网上支付:请点击以下链接直接进入北京大学教育基金会官网支付页面http://www.pkuef.org/pkuef/donate_pkuef.php
【免税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17年修正案)第二章第九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根据2008年2月国务院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以上诸项,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所有。